物业管理科
来源:海宁房产信息网 时间:2010-7-2 10:54:44 点击:
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海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;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;做好召开业主大会、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;配合街道、社区处理物业服务纠纷;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保修金收缴工作;做好建设项目物业管理验收工作;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;做好房改房共用部位保障性维修工作;指导物业协会工作。